離職要注意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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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注意拿好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還要注意你的保險賬戶,有單位的要及時轉入。

離職要注意什麼問題1

一、辭職時要注意的問題都有哪些

應注意的問題:辭職後,單位應及時將職工檔案轉到職工新的接收單位。由於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依照法律、法規、企業規章和勞動合同約定,由勞動者承擔。賠償經濟損失,

是指對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紀、違約職工,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的一種經濟處罰,賠償的金額應低於單位的損失數額,並且應保障職工及其家屬的基本生活

辭職是否給付經濟補償金的爭議,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以下五種情況下迫使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支付職工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1)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3)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除以上情況外,一般不能得到經濟補償金。

二、自動離職的要注意什麼問題

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錄用自動離職職工的用人單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離職要注意什麼問題
  

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後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

企業通知請假、放長假、長期病休職工在規定時間內回單位報到或辦理有關手續,應遵循對職工負責的原則,以書面形式直接送達職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親屬簽收。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以掛號查詢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爲送達日期。

只有在受送達職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方可公告送達,即張貼公告或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爲送達。在此基礎上,企業方可對曠工和違反規定的職工按照《獎懲條例》的規定做除名或自動離職處理。能用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而未用,直接採用公告送達,視爲無效。

企業因故通知停薪留職期限未滿的職工在規定時間內回單位報到或辦理有關手續,也按上述規定的方式通知本人,在此基礎上,企業方可按有關規定及停薪留職協議對其做除名或自動離職處理。

現實中,無論是因爲什麼樣的原因辭職,此時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問題,不然的話就有可能導致自身利益受到損害。當然了,辭職時要注意的問題與被辭退時要注意的問題又不是一回事了。

離職要注意什麼問題2

應注意拿好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還要注意你的保險賬戶,有單位的要及時轉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其實,辭職大多數的原因還是想要稱自己還能夠追求想要的的時候,去放肆的追求以至於不會再年老之後後悔自己碌碌無爲的一生,所以說,辭職的產生其實大多數時候是一種對於夢想的追尋以及對夢想的不放棄。

離職要注意什麼問題3

一、離職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辭職需要注意:

(一)需要提前30日寫書面辭職報告,按照單位的規章制度逐級進行審批;

(二)單位同意離職後,辦理交接手續;

(三)要求單位結算未支付的工資;

(四)單位還要向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二、離崗是什麼意思

離崗是指未到法定退休人員,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但仍與原單位保持勞動關係的行爲,一般是單位的領導成員或中層幹部。離崗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一律不變,但不佔單位的幹部職數和編制人數

三、個人離職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寫辭職信。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你不利的“案底”。

離職要注意什麼問題 第2張
  

(二)和主管詳談。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準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爲,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三)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後,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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