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簽合同開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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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沒簽合同開除我,公司在沒有籤合同的情況下辭退員工這種行爲是違法的,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少的人經歷過這樣的事情,這個時候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來維權了,下面是公司沒簽合同開除我

公司沒簽合同開除我1

一、未籤勞動合同,公司無故開除怎麼辦

1、用人單位承擔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責任。

2、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雙倍工資(從工作的第二個月起至一年內的。);其次是單位未繳納保險的損失;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3、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具體標準如下:

(1)年限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不再限定補償年限(12年)

(3)工資計算基數: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裏的工資是指勞動者的應得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公司沒簽合同開除我

二、單位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1、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應當及時足額發放工資。

2、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辭職時老闆又不支付工資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

(1)和老闆協商解決;

(2)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回工資。該程序是專門爲了解決勞資糾紛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費用;

(3)對仲裁結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訴;

(4)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三、勞動合同糾紛需要注意的問題

1、時效問題。申請勞動仲裁的',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證據問題。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比如同事、工作證,工作服都可以。

公司沒簽合同開除我2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辭退員工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辭退員工的,建議勞動者直接申請仲裁解決,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繳社保或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單位未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可要求支付一個月工資。

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爲,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原因的不同,可分爲違紀辭退和正常辭退。違紀辭退是指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內部規章,但未達到被開除、除名程度的職工,依法強行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行政處理措施。

正常辭退是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情況,依據改革過程中國家和地方有關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安置富餘人員的政策規定解除與職工勞動關係的一種措施。

公司沒簽合同開除我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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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和員工籤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一、未籤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根據《勞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二、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籤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係,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三、未籤勞動合同能引起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四、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爲由辭退職工。《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籤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五、未籤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爲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部門投訴。

公司沒簽合同開除我3

一,公司在沒有籤合同的情況下辭退員工自己該怎麼辦

建議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所有雙倍工資、補繳社保或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工資未滿半年的可以要求半個月的工資作爲經濟補償金、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工資的代通知金。單位未提前一個月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可要求支付一個月工資。如與單位發生糾紛,可申請勞動仲裁。

相關法律知識

辭退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解除所屬單位職工職務的法律制度。

辭退職工的權力實際上被下放給了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以勞動合同中約定或制定相應的內部規章制度。現在所謂的辭退實際已成爲解除勞動合同的一種形式。因此,現在辭退員工的法律依據是勞動法第25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

用人單位不和員工籤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公司沒簽合同開除我 第3張

沒簽勞動合同被公司開除的,被開除的員工根據具體情況可以主張以下的權利:

1、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因未籤書面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的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

2、如果公司開除的理由不成立,或程序不合法的,則屬於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員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

如果公司合法開除的,則公司無需支付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

另外,如果員工和公司就有關問題協商不成的,員工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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