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單位社保最遲繳納時間

本文已影響1.73K人 

南京單位社保最遲繳納時間,符合緩繳社會保險費條件的企業,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並填寫《江蘇省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其指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批,南京單位社保最遲繳納時間。

南京單位社保最遲繳納時間1

南京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政策自2022年7月起執行,緩繳期爲7月、8月、9月共三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緩繳單位規定:

執行緩繳政策的用人單位爲參加南京職工醫保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南京公積金助企緩繳對象

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制定補繳方案(可一次性補足,也可分批補足)後,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申請緩繳。

南京單位社保最遲繳納時間

申請流程是什麼樣的呢?

1,先填寫《江蘇省特困行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向人社局提交緩繳申請。

2,已經繳納2022年4月社保的`單位,可從5月起申請緩繳,緩繳月份相應順延一個月,也可以退回4月費款。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相關社會保險費緩繳申請時間爲上月11日至當月6日。申請緩繳成功的參保單位,從當月起享受緩繳政策,只需申請一次,無需每月申請。

表格可從江蘇省稅務局下載。

南京單位社保最遲繳納時間2

申請方式:

符合緩繳條件的企業可向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申請,並填寫《江蘇省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

線上申請:單位將簽字蓋章的《江蘇省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掃描上傳發送至單位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的電子郵箱;後期也可通過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進行線上申請(目前系統正在開發中,具體上線時間請關注該網站)。

線下申請:單位至所屬的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簽字蓋章的《江蘇省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

南京單位社保最遲繳納時間 第2張

申請時間:

申請緩繳2022年6月相關社會保險費的,受理時間截至2022年6月24日;申請緩繳2022年6月以後相關社會保險費的,受理時間爲上月11日至當月6日。

申請結果告知:

審批通過的企業按規定享受緩繳政策,不再另行通知;審批未通過的企業,由所屬社保經辦機構在申請次月11日前,通過企業申請時預留的電話、郵箱等聯繫方式告知企業。

南京單位社保最遲繳納時間3

條件:

本通知所稱困難企業和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申請緩繳前3個月累計虧損,且已採取穩定就業崗位措施,近6個月沒有批量裁員(批量裁員指一次性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人員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

申報:

符合緩繳社會保險費條件的企業,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並填寫《江蘇省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其指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批,對申請企業行業類別或規模劃型不明確的,可徵求相關部門意見。

2022年6月申請緩繳相關社會保險費的,受理時間爲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22年6月24日;申請緩繳2022年6月以後相關社會保險費的,受理時間爲上月11日至當月6日。

南京單位社保最遲繳納時間 第3張

補繳:

各地要嚴格把握適用範圍和條件,不得擅自擴大範圍、降低標準,批准緩繳的企業名單等情況按月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經批准緩繳的企業,緩繳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款應在緩繳期滿的一個月內補繳到位;緩繳的養老保險費款從緩繳期滿次月起補繳,可一次性補繳,也可按月補繳,最遲於2023年6月底前補繳到位。有條件的企業可提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