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欠繳的社保如何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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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欠繳的社保如何追繳,社保在我們的生活中其實一直都是大家關心的話題,社保確實是對我們的職場生活是很重要的一個社會保障制度,以下了解歷史欠繳的社保如何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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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歷史欠繳的社保如果是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歷史欠繳的社保如何追繳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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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欠費如何補交?

社保欠費補交,如是由於本人意願而產生的中斷,養老中斷12個月以內的可以補繳,醫療保險中斷12個月內,前往市社保局綜合業務科進行審批,根據欠費情況判定是否可以補費;如果簽訂了代繳代付協議,系統內存在欠費賬的,根據系統內欠費賬補繳社保費用;如果是由於社會保障卡領用,本人仍在原繳費銀行卡內存錢,且餘額充足的,憑兩張卡的對賬單,可以補繳欠費的`養老、醫療保險。

補繳社保一年多少錢?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總額的月平均額爲基數,低於上年度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繳,高於300%的,按300%計繳。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職職工的繳費基數爲本人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稅項總額的月平均數;單位新增職工的繳費基數爲參加社會保險當月本人申報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稅項總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稅項總額的月平均數低於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繳;超過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繳。

歷史欠繳的社保如何追繳 第2張

補繳要按照當時單位和個人應當參保的險種進行補繳,並計繳相應的利息。各險種的補繳時間不能早於補繳單位的單位成立時間。各險種的補繳時間不能早於對應險種的險種開始時間。

重大疾病醫療補助:以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爲基數。

補充醫療保險:以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爲基數

失業保險:以職工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數爲基數,從2009年7月1日起,用人單位申報繳費基數時,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下限按不低於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印發廣州市社會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市級統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高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繳。

工傷保險:上年度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

生育保險:以用人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爲基數。

如今是一個法制的社會,很多與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都離不開法律,所以我們對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識應該有所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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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欠繳社保怎麼辦

1、如果用人單位未繳社保,勞動者可以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或社保中心投訴。

2、對於因用人單位未繳社保而導致的勞動者醫療費、生育費、養老保險等損失的,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仲裁、訴至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歷史欠繳的社保如何追繳 第3張

二、社保的概念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爲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範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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